继续教育学院处级干部经常性沟通制度
更新时间:2022-03-20 浏览:294次
为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高效的开展各项工作,根据中央组织部、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高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的通知,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制度本制度。
1.处级干部经常性沟通制度的指导思想。通过经常性沟通促进“两个责任”落实,应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纪依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的原则。
2.处级干部经常性沟通制度是领导干部集体研究工作,进行决策和接受工作检查,统一思想、沟通进度、统一步调、明确分工的制度。
3. 处级干部之间要在落实措施、颁布决定、及对学院重大事件的出台、处理、解决等工作进行沟通,取得相互理解支持,保证学院工作的顺利开展。
4.在讨论学院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和实施办法时处级干部要及时沟通。
5.在布置、检查、总结各部门的工作任务及协调科室间的工作时处级干部要及时沟通。
6.在制定学院的办学思想、发展规划、年度与学期工作计划时处级干部要及时沟通。
7.在党的建设重大安排部署,重要安排和重点工作,干部队伍建设的重大事项,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情况、新矛盾和新问题,重点问题线索的处置,“三重一大”事项的安排部署和监督检查,处级干部要经常性沟通。
8.在教职工普遍关心的考核评优、职称晋升、工资晋级、目标绩效考核等问题上处级干部要及时沟通。
9. 处级干部经常性沟通的方式:采取定期和不定期两种方式进行。定期沟通每月初开展一次,主要就本院重大事项、重要安排和重点工作进行沟通;突发事件、上级交办重要事项等随时会商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