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波

发布者:任广贵发布时间:2024-06-05


副院长肖波(主持工作)  主持学院行政全面工作。负责师资队伍建设、教学、科研、招生、资产、工程教育认证、社会服务、实验室建设方面工作,完成学院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学科专业建设、年度综合考核,完成学校及学院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教学科研科(社会服务科)、实验中心;联系城乡规划系。

履行学院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稳定“第一责任人”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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